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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9 17: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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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宗教篇:天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上周六查经聚会,我们教会的一把手张姊妹给大家做了“讲解”, 我看大家也都认真听了。有三个问题请教一下,我想大家未必都懂,所以也带着答案;但出于对大家的尊重 ,我仍希望有人能先发言——你们入教时间长的资格很有分量啊!回答了这三个问题我想就不难明白后面经文《希伯来书》第八章等内容,因为如果说该章“更美之约的大祭司”为知其然, 那么第七章就是知其所以然。三个问题即:一.麦基洗德的祭司等次与亚伦的等次有什么本质区别?二 .麦基洗德是什么人?三.基督为什么是“更美之约的大祭司”?
……怎么,没人说?!那好,不耽误大家时间,我先讲 !算是抛砖引玉吧。
第一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从麦基洗德和亚伦的身份入手, 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并不是《圣经》的每一个章节我都很熟悉,但凭对经文的虔信,我想亚伦只是宗教领袖一类的人物 ,而麦基洗德既是宗教领袖(大祭司)同时更是政治家(撒冷王),这样,由于麦基洗德的身分地位高于亚伦,麦基洗德的祭司份量大于亚伦单纯的祭司身份就可理解了。
上周六张姊妹的“讲解”我只听了个头, 可是就在这个开场白里便引我们走迷了方向。当时第一个感受就是我们的教会多么缺乏带领和牧养。为什么这样说呢 ?比如,张姊妹指出并强调七章四节中的一个词“这人”,说“既然是人就”怎么怎么,这种断章取义、咬文嚼字的做法歪曲了整句话乃至整篇经文的真意——“这人是何等尊贵呢!”(7:4)也抹煞了麦基洗德高于亚伦、进而说麦基洗德的祭司等次高于亚伦等次的立论根基。耶稣生平不也曾为有血肉之躯的人吗!照张姊妹的逻辑,胡锦涛“也是人”,即和我们一样有七情六欲、没有什么更高尚的地方了,是吗?可作为政治家,他是比你张姊妹、比我们在座每一位管理着多得不知多少倍的人,也管理着我们这些在上帝面前有罪的人!仅凭这一点,你就该反省自身——别说麦基洗德的等次上你不可同日而语,就是亚伦的等次上你也充其量不过是个无名小卒罢了。再有就是,“这人”一词并不见于英文圣经(中文版仅是其翻译) ,英文圣经中只有第三人称的“他”,并不牵扯“这人”一说。
至于麦基洗德,“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 (7:3),其实只是为了说明政治家(如麦基洗德)对基督徒不可轻视的重要性,正如经上别处明确所说“凡掌权者都是神所命的” (《罗》13:1)等等,无论其由头, 我们当顺服之。无故诋毁掌权者与诋毁上帝同罪。
“论到麦基洗德,我们有好些话,并且难以解明,因为你们听不进去”(5:11),今天情况发生了改变,不是我们“听不进去”,而是希望问题能够“解明”!但遍查圣经又似乎都找不到“解明”!如果经文中根本没有“解明”和打算“解明”麦基洗德之处, 那么拘泥于经文的查经、讲经就不可能解开我们的疑惑,我们便陷入空谈和盲信、固步自封,关于这一点,张姊妹的话也仅为其一己之私见不足为虑。圣经提出了问题却没有明白的答案, 这就为我们展现信徒活生生的灵命生活提供了机会。作为教会基石中的弟兄之一, 我不能不、也愿意以一己管见试着做个“解明”。
我们知道,古代社会(包括圣经成书的年代在内)实行政教合一的制度,倡“君权神授”,政治人物即君主等得到教会的祝福并为之加冕 ,而君主又是“基督徒的保护者”(见英国女王的头衔)。近现代资本主义如美国则实行政教分离原则, 代之以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机制,宗教不干预政治、政治也不干预宗教事务。而今社会主义国家 (如我国)实质上奉行政教一致政策,即政治支持宗教的同时要求宗教也必须同政治保持相互适应、“和而不同”。所有这些,就是我们打开理解麦基洗德这把锁的钥匙。
如果说斯大林是麦基洗德,那么毛泽东就是亚伯拉罕——一个带领自己人民独立奋斗并取得成功的民族英雄,作为社会主义阵营政教一致的领袖斯大林,他是如何迎接和祝福毛泽东的呢?他说:“胜利者是不受谴责的”——因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不是在他指挥下成功的而他本人却曾屡次插手干预中国革命的进程。毛泽东又是怎样如亚伯拉罕先祖“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 给斯大林的呢?按照《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这并不是一个双方完全平等意义上的条约——中国获得低息贷款等优惠,而这些优待只是稍优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但低于苏联的东欧卫星国——在斯大林眼里中国只是个二等友好邻邦。
同样道理,当年阿合买提江(在赴京参加全国政权建设的飞机失事后遇难)、赛福鼎等三区(伊犁、塔城、阿勒泰)革命成功后,为得到中央政权祝福觐见政教一致伟大的人民领袖毛泽东, 后者邀其参加开国大典享受了全国人民的祝福而后返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值得注意的是 ,新疆维吾尔、哈萨克等都有全民信教的民族之称。)
第三个问题, 既可以从基督的身份来回答——他是万王之王、耶和华的独生子自然就高于一切世俗社会的王和人,也可以从其献祭的礼物来确定,“他不像那些大祭司(献牛羊的亚伦、献儿子的亚伯拉罕-麦基洗德),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7:27)。既然罪的工价是死,那么还有什么祭物能比献上我们自己更能洁净我们呢(这里的死亡概念并非只通常意义上生命的终结,而更为重要的是指放弃自我,让基督活在我们里面, 使我们成为他的口、手、足而与基督一起永生——此亦佛教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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